购房投保要注意什么

  • 来源: 法律快车
  • 2014-05-18 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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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购房投保要注意什么事项?首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险种。了解房屋保险处理的相关问题。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如果是贷款买房,可投保城镇居民贷款保险。

  该险种的保险责任是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及空中坠落物造成投保房屋损坏。保期自贷款次日零时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按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为1‰。保险金额按购房合同的实际价值确定。另外,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住房保险还有住房抵押保证保险、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等。由于住房保险开办时间不长,因此在一些城市抵押保证保险还处于暂停阶段、但做为投保人还可选择其它贷款住房保险。

  二、如果已经购买住房,可以选择投保城镇居民家庭财产保险

  该险种把房屋、室内装饰财产列为特约承保财产,可以普通险、长效险两种形式承保。还可选城镇住房定额保险,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一是火灾、爆炸;二是暴风、暴雨、雷电、洪水、海啸、龙卷风造成的保险房屋倒塌、墙壁同一处的里外裂缝;

  三、为防止灾害蔓延、减少投保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物质损耗。

  其保险期限由投保人选定,普通保期为一年,长效险期为5年,期满后退还全部储金。该险种每份2万元,购买多份可合并计算保险金额。签订保单时,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财产地址必须逐一写清楚。保险财产数量增减、地址变更或被保险人变动,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发生灾害事故时应尽力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和损失清单,有关证明。

  相关法律问题:

  一、提前还款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房屋保险?

  如果购房人提前偿还了银行贷款本息,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法处理未到期的房屋保险合同

  1. 变更受益人,由原来的贷款银行变更为购房人本人,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 退保,按照未到期保险费的75%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二、房屋保险的赔款接受人是谁?

 在贷款期间内,由于房屋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所以房屋保险的第一赔款接受人,即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当本保险公司赔偿时,首先支付贷款购房人所欠贷款银行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部分,赔款剩余部分支付给购房人,贷款购房人实际上是第二赔款接受人,即第二受益人。随着贷款购房人还款成数的提高,其受益程度也随之提高。

  三、怎样确定房屋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根据我国财产保险制度规定,确定房屋财产的保险金额,将依据房屋所属是企业还是家庭有所不同。

  企业房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三种方式:

  (1)按照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账面原值指的是房产在建造或购置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按账面投保是一种不足额的投保。

  (2)按照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账面原值加成数即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房产账面原值的基础上再附加一个成数,使之趋近于重置重建价值。这种投保为足额投保(即保险金额相当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

  (3)按重置重建成本投保,重置重建成本即重新购置或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家庭财产由于没有账册可依,因此家庭房屋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实际价值,自行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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