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为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人才新政”购房补贴受理材料进一步简化:8月21日起,市本级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购房优惠资格认定时,不用再提交“在甬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
本次通过增设异地窗口的社保查询接口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这是宁波市服务联盟窗口与市社保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调试的成果,也是人社部门继“人才新政”基础人才购房补贴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后,积极融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又一落地之举。
今后申请者不用再去社保中心开具该证明材料,改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申请者本人社保卡查询其社保缴纳情况,减少了该项材料,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该简化措施将计划逐步向各区县(市)推广。
“人才新政”购房补贴多
毕业10年内的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时,可获得房价总额2%、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购房补贴。我市“人才新政”中对于人才“安居”甬城的助推举措,一直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我市服务联盟总窗受理“人才新政”购房补贴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仅市本级,就受理基础人才和创客人才的资格认定4060人,补贴申请3520人,发放补贴3493人,金额累计9588万元。其中今年1月-7月受理量、发放量、发放金额较去年同期均大幅增长,各项业务指标屡创新高。
2015年《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对拔尖人才安家进行补助,早在2007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当时规定有关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给予50至150万安家补助。新的安家补助标准较“2007版”有大幅提升。顶尖人才最高可拿到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提高了150万元。
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甬党发〔2015〕29号文件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高级人才,在已享受15万元安家补助基础上,自2015年8月12日起3年内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
除了社保证明还要啥
1.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最高学历证书。
5.最高学位证书。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中国留学网)。
②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中国留学网)。
9.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按高级技师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如何申报走手续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携带上述资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手续。
购房补贴实行隔月发放,凡在当月申报的,经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并与契税部门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于次月20日由受理单位直接拨付发放。
最后为大家附上宁波各县市区的购房补贴受理单位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