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
律师称限购属不可抗力 限贷属情势变更 违约者均无责
9月30日以来,各地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让许多购房者措手不及,尤其首付比例纷纷提高或者房贷政策收紧,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资金缺口让很多购房者面临着无力购买甚至违约的情况。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楼市新一轮政策已经引发多起毁约退房纠纷。一些开发商“定金不退”,购房者则表示,这是由于政策变动造成自己无法购房,不是个人原因,双方争执不下;一些“连环单”中的购房者更是处境尴尬。
凑不起首付弃房定金不退
十一期间,多地传来收紧的楼市调控。短短9天内,先后有21个城市出台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
今年9月下旬,济南的宋女士和丈夫选购了一套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缴纳了2万元定金。然而,根据济南新推出的限购政策,宋女士须按二套房40%的比例缴纳首付款,大约120万元,贷款利率也要相应提高。而9月份选房时,根据当时政策首付只需20%,大约60万元。
因为无法凑齐首付款,宋女士不得不放弃购房。随后,宋女士联系开发商想要回2万元定金被拒。开发商称,宋女士无法购房,是属于她个人的原因,因此不能退还定金。而宋女士则认为,这是由于政策变动造成自己无法购房,不属于其个人原因。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有中介支招“假离婚”
记者采访发现,新政之下,投资购房者趋于理性,但一些“刚需族”“改善族”也受到了较大影响。一些中介机构开始为购房者“支招”,为避开政策影响,假离婚、“凑”首付等产业链有重出江湖的苗头。
有一些中介机构则表示可以为购房者“凑”好首付。记者在中原地产天津西青一家门店采访了解到,9月30日晚天津市限购限贷政策出台后,一些人无力支付高额首付不得不放弃购买计划。中介随即联合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针对一手新住宅推出购房分期付款服务。
“购房者购买新开楼盘,交付10%~20%首付即可办理过户,剩余房款可分期支付给开发商,支付周期可达半年,这段期间零利率零手续费。”中介人员表示,开发商现在着急卖房,希望绕过限购限贷政策,通过分期付款激活一些潜在交易需求。
律师:
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
“违约”购房者无责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锦炎表示,各地出台的限购限贷政策,并不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不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因此,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但因调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分为限购和限贷两种情况分析。
限购:在政策出台前购房者是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政策出台,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主体资格。此政策构成了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因限购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限贷:即政策以提高首付比例等方式对购房者的贷款条件进行了限制,从而影响了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种情形属于《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杨锦炎说,购房者因为首付条件的提高,无法履行合同的,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