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家庭购房调查显示,多数德国家庭没有购买自己的住房。
很多为房所困的国人可能很疑惑,是德国房价太高、房源太少,还是居民收入太低、无力购买?或是他们无意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急于圆“购房梦”
联邦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德国有8000多万人口,4000万个家庭,只有45%的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这一局面近10年来几乎没有改变。不过,剩下55%的家庭虽然不买房,却能保持心态平和,没有急于圆心中的“购房梦”。
需要指出的是,德国那些无房家庭,并不是没有经济能力买房——德国城市房价普遍不高,据调查,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租房家庭有足够的资金买房。德国首都柏林每平方米住宅均价约为2000欧元,约折合1.5万元人民币。
以不来梅市为例,一套普通住宅只相当于一个居民一年税后净收入的三四倍。最贵的大城市慕尼黑的房价,也仅相当于一个居民9年零7个月的税后净收入。
德国家庭不买房的首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德国公务员因工作地点固定,通常都会买房,而其他劳动者因市场、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工作会不断发生变动,因此居无定所是常态。再加上德国买房后续费用多、手续繁杂,而自由迁徙权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很多人非但不排斥搬家,反而乐于享受环境变化带来的新鲜感。
此外,一些社会因素也制约了人们买房的热情。比如离婚率居高不下,从2000年到2012年,德国离婚率一直维持在45%以上;不想要孩子的夫妇增多,出生率下降,人口呈负增长; 不少人选择存钱养老,购买黄金保值等。
对租房者保护完善
此外拥有健全的租房市场和较高的租房居住条件是德国人可以放心一辈子租房住的主要原因。
欧洲国家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房屋租金有严格限制,像奥地利和西班牙的房租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实际上没有增长。长期这样造成房主不愿出租房子,也不再维护房屋,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减少,也阻碍了租房市场的发展。而上世纪50年代起,德国的租房市场比其他西欧国家更早地实现了自由化,使得租房者的居住条件不断提高,而且对租房者权利的保护也不断在完善。
从居住条件上讲,德国社会是很公平的。大多数房子在硬件条件上没有很大差异。出租房屋,无论是带家具的房屋还是空房,其建筑和装修质量都非常高,即使是老房子也维护得像新房一样。
另一方面,德国法律对租房者权益的保护非常完善。根据德国的法律,如果租房者没钱支付房租,房主不能将其赶出去,而需要上法庭,提供证据证明租房者确实没有足够收入,而这一过程既费时又费钱。以前,租房者有义务在居住几年后自掏腰包对房屋进行维修或重新装修。而现在,这一义务也已经取消,可自愿对房屋进行维护。此外,政府还可以根据家庭成员的多少、失业时间长短等条件向贫困家庭发放每月数百欧元不等的租房补助。
近几年,在世界上其他地区房价飞涨的同时,即使是在德国经济较快增长的地区,房价每年的增长也不会超过2%-3%。而买完房子后的10年内再出售的话,如果将所有附加费用都计算在内,估计不能赚回成本,而且还要损失10%-11%。通过在短期内倒卖房产赚钱在德国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德国的农村地区,房价还一直下降。专家估计,10年-15年后德国的自有住房率才能达到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