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婆名义买房 她没出一分钱离婚也能分房!

  • 来源:
  • 2014-12-19 2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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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稳住女友心,以她名义买了房;婚后两年要离婚,女方要分走他一半房产。昨天,家住江岸的方先生来电咨询,他打算与妻子离婚,能否拒绝分割房产给她。
 
方先生说,他是一家科技资讯公司的员工。3年前,他与妻子小徐相识,两人开始恋爱。由于小徐要到上海打工,方先生苦心劝说,不想让她去远方发展,并说出了想跟她结婚成家的想法。
 
那时,小徐不想成家结婚,她向方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说,她现在没有工作,手头也没有钱,不想这么早结婚,更不甘心当家庭主妇,想与同学一起去上海发展试试。
 
对于小徐的想法,方先生十分担心:女友去上海,他的恋情陡增变数。他不想失去她,最好能阻拦她离开,能安心在武汉最好。
 
方先生告诉小徐,他家已经决定在武汉买一套新房,准备结婚用,“房子以你的名义买,你尽管放心”。
 
方先生的举动,打动了小徐。她答应留在武汉。2012年10月,方先生和小徐如愿结婚。
 
时隔两年,方先生和小徐的婚姻维持得十分艰难,到了离婚的境地。一番周折后,两人决定离婚。
 
方先生说,房子是他婚前买的,应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存款可以分,但房子不能分割。小徐不同意: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她至少有一半的产权。

“我的房子她有一半吗?”方先生问。
 
【律师说法】
 
本案中,方先生和小徐家的房子虽是男方婚前购买,但由于他买房的目的是为了与小徐结婚,房产证写上小徐的名字足以证明她的权益。也就是说,小徐虽没有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她名下,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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