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出租房屋不能只挥“重拳”

  •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 2013-07-19 0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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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刀

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通知》要求,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7月18日中新网)

这一《通知》无疑有助于提升出租房屋的治安和消防安全,但同时也可能导致这样的后果:因出租最小单位面积出现刚性提升,即便房屋出租总量充裕而不会出现租金飚升,对租客而言,亦会出现负担成倍上升的现象。不难推知,《通知》必定对庞大的北漂“蚁族”,以及更为庞大的中低阶层外来务工人员以沉重的打击。

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CPI数据,6月份住房租金上涨6.2%。这意味着,北京住房租金自2009年3月到2013年6月已经连续52个月上涨。一项调查显示,北京房租收入比高达40%。不难看出,北京对房屋租赁市场挥出的这记“重拳”,不仅会令无数中低阶层饱受艰难,还可能会逼走大量务工者,反过来又会加大城市各项成本。

不过,北京的做法并非毫无政策依据。2010年,住建部发布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该办法同时还规定,外来务工者可住公租房。应该说,住建部的政策既关注到安全问题,又关注到租客切身利益。对于像北京这样有数百万外来人口而言,政策逐步落到外来人口头上绝非旦夕可至!

“群租”现象的泛滥,这本身就是城市房屋租赁市场无序发展的缩影。北京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确有必要,但更应高度关注保护广大租客的利益。其实,北京并非毫无作为,公租房建设也许尚需时日,但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理应大可作为。其实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有益借鉴,为了限制租金的飙涨,他们制订了房屋租赁法,房租管制法、公寓转换管制法、租赁用住宅拒租禁止法等。从许多发达国家的房屋租赁市场看,其发展的过程,往往也是对房客权利努力伸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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