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母告儿讨房产 儿子却将房子抵押他人还债

  • 来源: 扬子晚报
  • 2013-06-06 13: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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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宣布对黄胜司法拘留时,其一时显得很激动。李自庆摄

当法官宣布对黄胜司法拘留时,其一时显得很激动。李自庆摄

老母亲将人到中年的儿子告上法院,指其用不当手段将自己名下唯一的房产过户到其名下,案件首次开庭后,儿子却蹊跷地被另一债权人告上法院,随后双方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达成协议,儿子将与母亲的诉争房产抵押给了债权人用于偿还债务。按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还有3天时间,作为母亲栖身之地的诉争房产就要易主。南京鼓楼法院在发现这一情况之后,即于昨天上午将儿子黄胜传唤到二板桥办案点,并以其行为构成严重妨碍民事诉讼,对其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性处罚。而其与另一人签订的房产抵押协议的法律效力,将另行确认。

11年前儿子把母亲房产弄到自己名下

1958年出生的黄胜是原下关区人,几年前就已经退休在家。今年3月,其75岁的老母亲纪桂云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原下关区法院。纪桂云在诉状中指,早在2002年10月,黄胜通过在委托书上虚假签名并再加盖居委会印章的方式,搞了个假的房屋买卖契约,将自己名下在热河南路地段的一套51.39平方米的房改房,过户到了黄胜名下。在这份虚假买卖契约中,标明纪桂云收取了售房款8.8万元。

“真是岂有此理,我什么时候签过字、卖过房子?我又什么时候收过他8万多块钱?!”当老人前些时候发现这一情况后,气得浑身哆嗦,其他几个女儿也意见很大,由于协商解决问题不成,老人不得已将儿子告上了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向黄胜送达了应诉通知和开庭传票。而获悉老母亲将自己告上法院后,黄胜也请了律师,欲与老母亲在法庭上一决胜负。

母亲告儿讨房 儿子却将该房抵押他人

因区划调整,原下关法院被合并到鼓楼法院后,鼓楼法院定于4月23日上午在二板桥办案点开庭审理。然而就在这起母子官司开庭审理的两天后,却发生了一件蹊跷事。黄胜又被一个名叫李凯的债权人起诉到了鼓楼法院,理由是黄胜欠他70万元债务。在李凯诉黄胜一案中,因双方均同意走诉前调解程序,这就加快了纠纷的结束进程。5月9日这天,黄胜和李凯在鼓楼区法院达成一致,黄胜将与母亲的诉争房产抵押给了李凯。

按黄胜和李凯达成的调解协议,黄胜须在6月8日前将其名下这套与母亲诉争的房产过户至李凯名下,若黄胜不能在此时间前办理过户手续,李凯将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鼓楼区法院民四庭法官张广鲁是审理母子房产官司的主审法官,昨天下午他在调查、梳理此案相关证据及审读庭审笔录时,意外发现了黄胜恶意转移诉争房产的线索,并进一步掌握了全部事实。

恶意转移诉争财产 法官果断阻止

张法官当即向分管院长汇报了查明的情况,获悉离诉争房产过户还有短短4天时间,分管院长当即要求民四庭庭长杨向涛、主审法官张广鲁采取果断措施,一方面依法惩处恶意转移诉争房产、妨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另一方面要依法阻止诉争房产过户。昨天一上班,黄胜即被传唤到鼓楼区法院二板桥办案点。面对法官的调查询问,尽管黄胜不承认恶意转移诉争房产的事实,但面对另案起诉的时间、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的时间等铁的事实,黄胜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上午10:30左右,鼓楼法院作出对黄胜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性处罚,昨天下午,黄胜被送往拘留所。

值得一提的是,黄胜与母亲争房的官司,与他和李凯的债务官司,在利益上是有严重冲突的,而黄胜在这两起案件中,竟然聘请了同一名律师。法院发现这一问题后,也在对该律师参与的两起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展开调查。鼓楼区法院民四庭庭长杨向涛在接受采访时说,正在审理中的民事纠纷案件,法律严禁任何一方当事人以任何手段恶意转移诉争财产,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一旦发现虚假诉讼或恶意转移诉争财产、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处以罚款等惩戒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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