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至印刷费,大到差旅费,都必须刷卡才能结算。11月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处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我市市级预算单位,将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凡在强制结算目录里的项目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自2009年底我市大部分市级单位开始推行公务卡以来,改革成效越来越明显。”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处负责人介绍,推行公务卡结算,可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使用,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促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
近日,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在全面推进公务卡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舟山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通知》要求将公务卡制度覆盖到所有市级预算单位,尚未办理公务卡的市级预算单位,须在2012年10月底前为本单位人员办理个人公务卡。
公务卡的结算范围由原来的5项扩至16项。《通知》规定,12月1日起,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以外,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另外,市监察局、财政局还将对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改革和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