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0日起省内将实行购买感冒药实名制

  • 来源: 舟山日报
  • 2012-09-05 0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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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康泰克、白加黑……这些寻常的感冒药,因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分,一经不法分子利用可能变成危害生命健康的毒品。日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从9月10日起,浙江省内将实行购买感冒药实名制,每次购买不得超过5盒。

  感冒药除限购外需实名登记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我市就对含有麻黄碱的感冒药采取限购措施。 2008年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规定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但上述通知都未要求消费者购买此类药品需实名。

  这次由我省4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除了规定各药店要限量销售含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外,还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以及销售时间、名称、数量等信息。《通知》还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建立购买方客户档案,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对采购人员身份证明进行核查,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当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买完成后,需向公安、药监等部门进行购买记录登记。

  遇批量购买感冒药需警惕

  “一般人购买感冒药时都是一两盒,如果大量购买就需引起注意了。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了解到,我市也发现过多起陌生人求购大批量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现象。

  今年3月16日9时24分左右,一男子来到位于沈家门中大街的普陀葆仁堂药店,一下子从货架上拿走了10盒新康泰克,所幸当时就被工作人员发现,当场被全部追回。普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海虹说,在3月16日之前,普陀区的一些药店相关人士就已经向上反映了一些情况,发现有人有组织地多次在购买新康泰克,甚至有人提出要买1000盒新康泰克。

  同样是在今年上半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接到定海一家药店反映,有外地人骑电动车到药店购买新康泰克,要求能买多少就买多少。新康泰克是限购药,因此药店只给对方两盒,后向药监部门作了汇报。据悉,该类事件在个体诊所也有发现,稽查支队在检查中曾发现普陀某诊所有大量空的新康泰克包装盒,然后把此事向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作了通报。

  10粒新康泰克可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

  据介绍,制造冰毒主要有三种原料,麻黄素、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碱。大部分感冒药中都含有麻黄碱成分,比如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诺、日夜百服宁等。新康泰克有着超越其他感冒药品的“优势”,所含的盐酸伪麻黄碱浓度高,因而也成为不法分子瞄准的制毒“新宠”。一盒新康泰克(10粒装)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伪麻黄碱可转化为麻黄碱)。如果有较高的工艺,1克麻黄碱就可以提炼0.75克的冰毒。

  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主要是新康泰克等)易被不法分子制毒的特点,今年3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地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在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情况,无误后方可销售,并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备查。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交易。

  目前,全市各地已加强监督检查,比如普陀通过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密切注意药品的实时数据,对出现异常的情况及时上报、加强监控。并出台了《关于加强远洋捕捞船只(船队)购买备用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凭盖有船只(船队)所在远洋渔业公司公章、注明购药人身份证号码的购药清单才能销售药品给远洋捕捞船只(船队),销售时必须对购药人的身份进行核对。

  “实行实名制登记后,若有人多次大量购买感冒药,一旦发现异常,就可以进行追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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