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职员李某、周某涉嫌单独或共同受贿近百万元被依法移送起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一条模糊线索牵出百万受贿大案
去年10月,我省开展防范处置金融犯罪专项行动。当年12月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企业走访中获得一条模糊线索,有一家商业银行的信贷人员可能存在向贷款企业收取“好处费”的情况。市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金融危机爆发后,银根紧缩,我市不少企业出现经营资金紧张,倘若存在银行工作人员向企业收取“好处费”,则很可能存在非法利益输送,对困境中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这条模糊线索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市经侦支队着手展开调查。当时,警方仅获悉受贿金额大约是10万元,但是具体行贿人、行贿细节均不清楚。因此,警方以“内紧外松”原则,将案件调查融入日常金融秩序核查中。今年初,通过核查相关企业账册、银行查账,警方成功锁定某企业办公室主任张某具有重大行贿嫌疑。当警方准备传唤张某进行调查时发现,他已经辞职离开舟山。
直至今年2月,警方终于找到张某。面对警方询问,张某矢口否认自己曾有行贿行为。经过多次的思想工作,张某终于讲出了向某商业银行信贷人员李某行贿10万元的过程。
根据张某描述,警方随即对李某展开外围调查。“原本是10万元的行贿案件,但是我们调查发现,李某涉及的犯罪行为可能远不止于此。”通过调查,办案民警掌握了李某其他数次受贿的事实。
4月19日,调查清楚李某的个人情况后,警方在其办公室将其抓获。此时,李某并不知道警方已经掌握其确切犯罪证据,强词狡辩,企图蒙混过关。经多次审查,眼看警方出示的犯罪证据比自己的记忆更为清晰时,李某终于知道已经无可隐瞒,便像竹筒倒豆一样一连供诉了7次独自或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
市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该案不仅是我市近年来最大的,也是“破案会战”专项工作开展后,当时全省最大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一卡一帮”,“好处费”自己送上门
4月21日,正当警方紧张侦办李某案件时,他的同事周某主动来到市经侦支队投案自首。他正是李某刚刚供诉的共同受贿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自首让整个案件更加明朗,并相互印证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2009年底,我市一家资质优良、前景被看好的企业急需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应急,企业负责人王某向周某所在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前期资格审查和贷款授信很快办妥。2010年1月中旬,第一笔300万元贷款资金顺利到账。过了十多天,王某急切盼望的剩余贷款却迟迟未见响动,遂前往银行查询。负责信贷审核的李某告诉他,银行发现他的企业有太多应收账未收回,不能再放款了。
王某一听急了,未能收回的应收款都是和客户协商好还款日期的,正是因为资金卡在外面才急需贷款。但是,李某所言非虚,王某也无可奈何。此时,王某的朋友提醒他,会不会是因为没有给好处,李某故意“卡”他。王某如梦方醒,很快给李某奉上了10万元“好处费”。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李某就通知他,剩余的1700万元贷款到账了。
2010年9月的一天,舟山某企业负责人找到时任银行公司部老总周某,提出以旗下一家公司为抵押,希望贷款3200万元。洽谈时,周某发现该负责人准备的抵押物与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不一致,难以获得贷款。周某便亲自操刀,替其出谋划策,并出面找到李某商议。
因为贷款超过一定数额,需要通过银行贷审委员会审核决定。深谙此道的李某不仅在企业资质审核时大开方便之门,还替该企业负责人想出了一条借壳其他公司,分批贷款,规避贷审委员会审核的妙计。最终,在周某、李某筹划实施下,该企业负责人成功获得一笔3200万元的贷款。事后,该企业负责人对周某和李某表达了“重谢”。
警方调查发现,几年来,通过“卡一卡”符合资质的贷款企业、“帮一帮”不符合资质的贷款企业,李某、周某各自或共同收受贿赂达8次,总计近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