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二五”末,定海力争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65亿元,接待国内游客800万人次,接待入境游客11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6000万美元,打造成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海洋旅游服务基地和休闲度假基地。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定海旅游产业大会上获悉的。
“刚刚结束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两富浙江’,可以说旅游业既是物质富裕的必然产物,更是精神富裕的必然要求。 ”定海区委主要负责人在产业大会上表示,定海区发展旅游业,正当其时。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定海区旅游发展规划新鲜出炉:近期将重点推进“五区一基地”建设,即打造舟山跨海大桥风景旅游区、东海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区、中国鸦片战争遗址公园文化旅游区、中国国际戏剧谷文化旅游区和定海海洋旅游度假基地。
力促旅游业跨越发展,定海已有“大手笔”:在全市县(区)最早成立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昨天还挂牌成立了定海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海洋旅游业的大发展。
“旅游业要大发展,除了创新机制体制外,关键还需要政策的扶持。 ”据定海区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强化基础设施,拓展营销渠道,进一步做大旅游业。
根据出台的优惠政策,只要在定海海洋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乡镇新建规模1万平方米及以上、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高星级酒店项目,优先立项并统筹安排计划用地指标,营业后前五年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区级留成部分50%补助给企业;如果被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新评定为四星、五星级的旅游饭店,还可获得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及以上年度“优秀饭店”或“绿色饭店”称号的旅游饭店,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优秀饭店”称号的旅游饭店,也有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国际前10名饭店管理品牌并实施管理3年及以上的旅游饭店,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除宾馆饭店外,定海区还大力扶持景区建设,每年安排一定土地计划指标用于景区项目建设,对新建或扩建、改建区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并达到一定规模的,营业后前三年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区级留成部分50%补助给旅游企业。新获得国家3A级、4A级旅游景区(点)认证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做得好的旅行社和导游亦有重奖。获得定海区旅游业发展综合贡献年度前3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优秀导游员”称号或外语导游资格的旅行社专职导游,一次性奖励1万元。“做旅游,关键是要做品牌。”定海区旅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获得“省级旅游强镇”“省级旅游特色村”称号的乡镇、社区,也分别有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重奖。旅游特色街区打造通过验收后,所在乡镇街道也能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旅游企业或个体户开发的旅游特色商品获省、市旅游名优品牌的,也会有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次会议大大鼓舞了我们做好旅游服务业的信心和勇气。 ”定海区旅游协会会长陈军感叹道,有如此好的契机,相信定海的旅游一定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