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虽然这份合同并不是强制使用的,但是省家研所和省家协还是会对合同使用状况进行调查。省家研所和省家协联合倡议,从5月1日起,全省家具卖场完整全面地采用《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主动在总价5000元以上买卖中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对于小于5000元金额的买卖,消费者要求签订合同的,不拒绝推诿等。同时,相关部门将对各家具卖场使用示范合同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果将公布于众,以便消费者选择商家。
记者从该合同示范文本上看到,除了“产地”“主要用材”“运输费”“安装费”等说明,此合同示范文本还分清了“定金款”与“预付款”,明确将标准、产品说明、宣传资料作为产品质量验收依据,将家具“三包”规定纳入合同内容,公平规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明确了主办方单位先行赔付的责任等。
从下个月开始,市民在购买家具时可以主动要求签订家具买卖合同,以便在遇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