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究竟什么时候开征?是面向少部分人征收,还是面向大多数人征收?昨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倪红日做客南都岭南大讲坛,详解房产税政策的制定情况和未来趋势。作为财政领域的专家,倪红日曾参与中央高层关于房产税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她强调房产税的开征是肯定的,但短期内还没做好准备。
征房产税可解决土地财政问题
在谈到房产税征收的原因时,倪红日指出,在国外,房产税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的重要来源,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公平。“如果有人占用了更多的资源,比如说他有十套 房子,享受了更多的公共设施服务,他也不交税,你觉得公平吗?”倪红日担心,如果不通过房产税抑制投资购房,那么就会有很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买房。
“地价推动房价成为了一个必然的现象,现在要征收房地产税,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来源渠道,要解决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财力关系问题。如果我们早就征收房地产税,土地财政的事不会这么严重。”倪红日说。
“十二五”期间都不会开征
倪红日强调,“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说明决策机构认为“十二五”期间房产税还不可能变为现实。她认为房产税在未来三四年内都不会开征,因为有大量的前期工作需要准备。
“中国的税制特点是流转税,也就是间接征收,比如买烟时,烟的价钱已经包含了税收。但房产税是直接税,比个人所得税还要直接,是收入到了你的口袋里还要往外掏,这就难了。”倪红日指出,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并且要公平、科学、合理地计算房产税。
自住房产在一定面积内不征税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现在对居民住宅征税的方案还没有,是要听大家的意见,在什么范围内征、对什么人征都是在研究。”倪红日昨日指出,“我个人建议,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公有制,每一个公民都有资格有一份财产,因此自住的房子在一定的面积之内不征税。超过一定面积的,等于你多享受了公共资源的,要征税。”
昨日有听众担心,开征房产税会造成税负转嫁的问题。倪红日指出,税负转嫁的前提在于供求关系,如果住房供给大于需求,税负转嫁是转不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