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因受贿844万元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国土部一官员受贿844万判无期
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被一审判决,检举国土部两名官员获减轻处罚
安排自己的关联公司,插手全国性的土地调查项目,从中受贿844万余元。昨日,国土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46岁的沙志刚,案发前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下简称“二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
丈夫被判无期妻子当庭痛哭
昨日上午11时许,身着号服的沙志刚被押解上法庭。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过程中,沙志刚垂着脑袋,表情平静。他的妻子在听到“判处无期徒刑”后,当即痛哭起来。妻子称,儿子才一岁多,经常询问“爸爸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家?”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沙志刚将“二调”项目投标资格考试的内容泄露给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淘源公司),帮助该公司顺利通过考试,并为该公司承揽各地国土部门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项目提供帮助。
为此,沙志刚以领取股份收益为名,多次非法收受淘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844余万元。
检举其他官员获得减轻处罚
此前,沙志刚的上司、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长温明炬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了解,都想安排自己的关联公司承揽项目,沙志刚和温明炬产生矛盾。沙志刚到案后除了主动检举揭发温明炬外,还检举国土资源部机关服务局接待处副处长昝红伟,昝红伟获刑15年。
沙志刚因此获得了立功和重大立功情节,为自己谋得了减轻处罚。
昨日,法院一审认为,沙志刚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