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 我市现已执行这一政策

  • 来源: 舟山晚报
  • 2011-09-03 18: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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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下午,国家财政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发布通知,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这份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这样,自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各地关于“房产证加名税”的争议得到了统一

    记者从我市地税、房管部门了解到,我市现已执行这一政策。而“婚姻期间房产证加名字”涉及的各项费用,费用相对不高,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不到千元。
                      国家明确加名免征契税
    自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各地对“房产证加名征税”的做法不一,市场上对“加名征税”一事传得沸沸扬扬。 8月31日,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文,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记者当天向我市地税部门了解,据市地税局税政管理处人士介绍,虽然尚没收到正式的文件,不过,我市现已在执行这一政策。
                      加名涉及房产交易、登记、公证费用
    据市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答复,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另一方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在房管部门办理手续时,只按住宅面积的一半收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12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费,及两本共90元的产权登记、工本费。
    同时,还需要有一份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约定的公证书。记者向舟山方正公证处咨询,这种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公证,收费为500元。
    另据了解,如果房产涉及银行按揭的,需等银行按揭还清之后才能加名。
                      关于“加名”的咨询电话多了起来
    据市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来后,咨询电话比原来多了好几倍,大都问及加名字怎么收费的问题。
    目前,我市对“婚前房产加名字”涉及的各项费用相对不高,以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加起来费用还不到千元。据房管部门人士介绍,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另一方来办理加名字手续的,目前我市办理的还不多;而婚后购买房产、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名字的,要求来加名字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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