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岑瑜 通讯员 毕波
本报讯 从明年7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对住宅类房产全面实施房地产评税,以堵塞买卖双方隐价瞒价低报成交价格造成的税收漏洞。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的。
据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房屋买卖中,一部分纳税人为了少缴税而私下签订“阴阳合同”,刻意压低纳税申报价格。现行的房地产征税估价方式由于存在自身的局限性,无法在短时间对大批量房地产进行快速、准确评估,而实行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后,可通过统一的模型和标准能快速对大量物业进行准确的评估,有着高效、低成本和公平的特点。
房地产评估根据采集的房产区位、市场条件和房地产特征等数据自动进行分析,从而产生二手房交易对象的交易评估值。房地产评税时将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一是实物因素,如房龄、建筑类型、层高、朝向、面积等;二是周边环境景观;三是外部配套设施;四是其他因素。同时,房地产评税生成的计税价格,将随着区域房地产成交价格信息的不断变化,实行“动态自动更新”,以适应计税价格的核定比较符合市场价格的变化。
房地产评税的范围为全市所有不同类型的存量房地产,第一阶段为全市所有住宅类房产,其中:第一期为所有由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类住宅,第二期为除由房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类住宅外的其他各类住宅;第二阶段为其他类型的房产。
该系统目前正处在房产信息的采集阶段,地税部门将组织评估调查人员实地到住宅小区对每一幢住宅楼进行现场勘察(不入户),了解住宅所处的区域状况、配套设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