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从4月20日上午7时起,全面恢复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恢复后的“错峰限行”规则不变,时段为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
对于浙A号牌机动车来说,“错峰限行”范围是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而非浙A号牌机动车的“错峰限行”范围除了上述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错峰限行区域内,浙A号牌机动车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值得注意的是,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不需要“错峰限行”。
另外,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西湖风景区双休节假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同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