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在成都市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执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额度中增加月额度限制。
综合中国日报网、新华网消息,从9月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执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额度中增加月额度限制。
首次增加月提取额度限制
按照新政策,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合租方面,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自然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重点打击中介公司非法盈利
此前,成都于今年6月发布了《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结合成都市租赁市场的整体租金水平,明确了成都市租房提取限额标准。
业界人士分析,新政策的推出是充分考虑成都市承租人租房备案时需出具不动产权证书的实际困难,重点打击中介公司以提供备案房源的方式借机非法盈利和破坏市场,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依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