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由于事关千家万户,所以万众瞩目,江湖上经常会有关于它的传说,不过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到目前为止,基本上都是乌龙球。
辟谣!房产税根本没来!
最近,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文中提到了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明确表示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由此,关于房地产税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其实这篇文章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它早就出现在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只不过人民日报这一次给予公开发表。这篇文章关于房地产税的表述,肖捷的说法也并没有超过以前中央各种文件的一种表述:它是长期的、规范的、制度化的建设,并不意味着现在就要在全国实行房产税。
当然,文中还提到了一个时间表: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任务,其实这是说,在这三年的时间中,完成税收法定原则的建设,并不是要完成房地产税立法。
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几何?
那么房地产税在中国现在不是没有?有!2011年,房地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我们看一下它们的征收标准。
上海的征收标准,是从上海市民在上海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征收,人均免征面积为60平方米,新旧加起来,再减去免征的面积,按照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0.6%,而对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不过,重庆就不一样,重庆主要是针对高端的住房,比如说住房价格超过平均价格两倍以上商品房征税。
当然,当初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针对的也是新的增量部分,但是对于房地产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因为涉及的部分是特别少的一部分,而且根据法不追溯既往原则进行的。
房产税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房地产税非常复杂,中国现在很多住房体系、交易信息还没有联网、统一的户口登记也没有完全建立。也就是说,房产在全国并没有统一的登记制度,所以征收基数、免征的面积、免征的套数这一些因素,现在都是无法确定的。
而且现在中央还提出多元建设主体原则,很多各种类型的房子它其实也是很难来征收房产税的,所以这个事情是相当复杂的过程,并不像有的学者想的那么简单。
至少我们从目前中央提的房产长效机制里面来看, 房地产税还没提到其中的议题中来,应该讲三年之内,这个话题还不会成为一个立法的话题,这一点要跟大家讲清楚,至于以后会怎么样?我相信也会根据普通的立法原则、法不追溯既往原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种原则来制定,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