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继续全部下降或持平,同比涨幅全部回落,回落幅度在1.8至8.8个百分点之间;一线城市房价环比继续下降,二三线城市涨幅继续回落或与上月相同;70个大中城市中一二三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继续回落。
当“回落”、“下降”以及“持平”等成为近期楼市涨幅主题词时,人们非常想知道,这究竟是昙花一现,还是大势所趋?
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读一读报告。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是报告中关于楼市的重要论述。在这段论述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楼市定位的表述。
人们注意到,在此前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楼市的论述是,“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彼时,楼市上涨炙手可热,但价格大体还在市场可承受范围。即便如此,急剧上涨的房价,已让城市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靠低收入家庭微薄的收入,购买商品房,解决居住问题,近乎天方夜谭,住房矛盾日趋尖锐。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后顾之忧,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建议通过提供租金低廉的住房,让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从十七大报告中不难看出,“城市低收入家庭”是目标人群,解决路径是“廉租住房”,解决矛盾是“住房困难”。整个关注重点落在“城市”一侧。
之后,十八大报告继续从住房制度入手,强调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从租金低廉、租得起的“廉租住房”,到价格合适、买得起的“保障性住房”,尽管房子性质不同,但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报告中追寻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解决商品房价高企后,买不起商品房人群的居住问题。不同的是,十八大报告关注重点是“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而未将困难家庭细分为城市或农村,解决的矛盾也不再是“住房困难”,而变成了“基本需求”。这表明,经过5年“廉租住房制度”的健全,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基本解决,新的住房矛盾变为“困难家庭基本需求”。为解决这一新矛盾,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解决方式是,要建立一个既有市场配置,又有政府保障的住房制度,也就是“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作用,既尊重市场,又防止市场失灵,通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解决新的住房矛盾。
而报告的表述与以往两届报告相比,最大不同在于,一是在报告中明确了房子的“定位”,二是把目光放在了“全体人民”身上。这既是对此前政策精神的延续,也是对楼市发展的全新战略定位。从政策延续看,十七大侧重的“租”、十八大侧重的“购”,在报告中融合为“租购并举”,两条腿同时走路。从战略定位看,首先确立了房子的“定位”是“住”,不是“炒”,回归到房子的基本功能和属性——居住。从“定位”上高屋建瓴,确立楼市发展方向,对楼市未来发展影响深远、意义深远。“影响”是,未来的房子就是提供给人居住,任何投机炒作行为都会受到坚决打击;“意义”是,它会让人们聚精会神搞实业,发展实体经济,而不再会让全社会弥漫投机炒房之风,让搞实业的人赚钱赚不过投机炒作房子的人。如何让全体人民,而不再是“城市低收入家庭”或者“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报告给出的答案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即“两‘多’一‘并举’”。两“多”,一是“多主体供给”,既可以是开发商通过市场供给,也可以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住房共建;二是“多渠道保障”,包括地方政府提供住房保障、实行“租售同权”新政、提供“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等等;一“并举”就是“租购并举”,“全体人民”既可以通过纯租房,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租一段时间后再购买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10月19日举行的团组讨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如果经济中的顺周期因素过多,会导致市场过于乐观并造成矛盾的积累,从而到一定时候出现“明斯基时刻”。“这种情况的剧烈调整,是我们重点防止的”。虽然周小川并未明确指明楼市的“明斯基时刻”,但从房地产市场的过于乐观看,并非杞人忧天。此前,就有人假借某地产大佬之嘴鼓吹“2018年下一轮房价将暴涨”,足见市场对楼市的未来有多看好。如今,中国房地产市场明确了“定位”,指明了发展方向,这表明“全民炒房”时代已告终结,新住房时代正在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