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全国各地的租赁政策相继加码,昨日,深圳又发布新政——通过收购、租赁、改建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城中村住房,统一租赁、规范管理。
政府收储100万套城中村住房,介入租赁市场。对于深圳这个绝大多数为外来人口的城市来说,将带来哪些改变呢?政府为什么从城中村入手?未来对租赁市场将产生哪些影响?国民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赖燎荣带来了他的观点。
先来看看新政的详细内容:
8月28日,由深圳市规土委牵头制定的《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实施意见》”)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工作方案》”)公开对外征求意见。
《工作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要通过收购、租赁、改建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自有物业,经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等程序后,统一租赁经营、规范管理。
本次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享受住房租赁企业相关的政策优惠。
除了收储城中村住房将用于租赁,《实施意见》也提到,将有条件地实施“商改住”,进一步拓宽租赁用房来源。在赖燎荣看来,无论是商业住宅用于租赁,还是城中村用于租赁,这都是政府扩大租房来源,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的途径。
数据显示,当前深圳城中村租赁住房在总租赁住房的占比高达约70%,虽然提供了大量低租金、小户型的租房,但也普遍存在卫生条件差、消防安全不合格、物业管理缺失、违法改建、“房中房”和“二房东”等问题。
“深圳很多公寓企业,其实也是在做城中村公寓租赁的业务,但消防、管理等问题始终难以解决,也因此一直徘徊的灰色地带”,赖燎荣认为,现在政府收储村民自建物业,介入租赁市场,可以规范行业制度,为城中村发展公寓租赁市场提供范本和样板。
为何深圳市将城中村作为租赁用房的来源?
赖燎荣认为,首要原因是城中村房源存量大,可迅速提高公寓租赁的供应量;第二,政府能承受亏损或低收益,政策因素大于市场,专挑硬骨头,对外出租价格应该不高,第三,城中村管理问题突出,顺带可以解决城中村的部分脏乱差;第四就是,普通公寓企业做城中村公寓,因为产权问题无法融资,因此做不大,都是私人化的零散运营,政府主导就不存在资金问题,有利于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工作方案》也将这部分房地产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的数量计划为300家,将借助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支持等政策来给予鼓励。而各类可用于开展专业化、规模化租赁经营的产业园区、总部基地、大学城区管理机构及驻地单位,也计划300家,将优先面向园区单位或职工出租。
“我觉得对行业而言,政府介入城中村,有利有弊,有利的地方是城中村可有依有据去介入租赁行业,行业规则定出来了,后续发展空间大,有弊就是后续的竞争压力大了,更考验公寓企业的运营能力,毕竟政府是政策性为主,可能配套服务不能很到位”,赖燎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