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凌罡试验失败了的个人合作建房,又被重新提起。2月27日,温州商人赵智强在北京宣布,已有200多人通过审核正式报名,参加北京的合作建房,并且考虑与信托公司合作以实行资金监管。不过,业内多位人士表示,个人集资建房方式存在不小风险,不易成功。
温州商人实践合建房
赵智强有“中国个人合作建房破冰第一人”之称,他在温州通过合作建房模式打造了理想佳苑,且很快就能拿到房产证。如今,他要把温州模式带入北京。
去年12月,赵智强就曾进京,宣布已看中南四环、南五环的两块地,拟寻找合作者共同出资拿地建房。上午,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截至目前,200多名报名者已通过他们的审核,都是在京拥有房产不超过两套者,因此以外地在京白领居多。“现在报名很踊跃,光昨天一天,又有近400人递交了报名申请。”
信托解资金之困
2003年,北京曾出现首例个人合资建房案例,发起人于凌罡曾五次拿地,可均败走麦城,当时业内把主因归结为资金体量不够,众多个体间意见难统一。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解决个人集资建房的资金之困,赵智强表示,拟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委托其监管资金安全。“与信托公司合作的目的,是为了更符合法律规范,也是为了让报名个人对我们更加有信心。但资金的所有权依然还由出资者拥有,信托公司就是参与管理,收取2%到3%的管理费。”
而对于记者疑惑的将以何种身份参与到土地招拍挂等一系列操作程序中,赵智强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只表示,最后肯定是会以一个拥有土地开发资质的公司身份,参与到拿地、运作之中。
集资模式“众口难调”
北京个人集资建房的滥觞,就是无房者质疑北京房价太高,想用个人集资之钱一圆买房梦。因此,2003年于凌罡作为“第一人”发起个人集资建房时,曾得到过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但是,对于9年后赵智强的个人合作建房之路,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不会成功”。全经联秘书长陈宝存表示,个人合资建房在成本控制上很难把握,反而与最初买便宜房的愿望不符。“市场化运作中,房地产开发商都是规模化运营,成本较易把握。而且,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所谓‘众口难调’,利益很难统一。这也是当年于凌罡失败的原因。”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也表示,此项目运作空间有限,集资信托存在很大隐患。“尽管个人合作建房模式在温州有项目取得了成功,但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北京很难生存,不一定可以运作成功。从政府角度分析,当前也不会允许以这种形式获得政府出让地,如果使用招拍挂途径拿地,也竞争不过其他公司。”
个人建房是种“变革”
当然,除了质疑声音,也有振臂高呼者。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就在博客上表示,合作建房就像一朵“苦命之花”,应得到全社会的理解。“这是一种房地产开发模式的变革。当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上面的住宅开发和建设模式非常单一,就是由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地,开发建设后卖给民众。但在许多发达国家,住宅供应方式比较多元化,开发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国营公司、民营公司、国家与私人联营公司、各种社团、个体居民等。”
那对于“后来者”的集资建房,“第一人”于凌罡怎么看呢?上午,他告诉记者,“我迫切希望赵智强在北京的合作建房能够成功,但他要认识到有许多问题需要面对。”于凌罡提出,限购、地价和房价差、调控后销售不利等,都是目前北京楼市的现实。“所以,我对赵智强的建议是,一不要让所有开发商都对此抵制,二是要把方案向大众公开,令大家能接受。其实,合资建房,不仅是买便宜的房子,而是买包括绿地、商业等的综合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