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租房受理工作已于9月25日起正式启动,受理模式由申请家庭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日常受理模式,调整为货币补贴日常受理、实物配租预登记相结合的模式。
受理以来,大家咨询最多的就是“申请时应携带哪些材料”等相关问题。小编整理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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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有以下6个步骤:
领取表格
提交申请
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区级审核
市级审核
在领取表格环节,申请人可在杭州住保房管局网站(http://www.hzfc.gov.cn/)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下载《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领取。
领取到申请表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
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准备以上材料时注意:
★2006年以后在杭州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可不用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复印件,但离婚协议仍需提供;
★申请人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或者创业人员类型申请的,如主申请人持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以上职称的,可不用提供收入证明和个税缴交信息;
★如申请人上年度无用人单位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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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保障资格证需携带哪些材料?
符合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经住保房管部门审核公示后,有两种方式领取《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保障资格证》)。
一是网上自助打印。登陆杭州住保房管局网站(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专栏),在“公租房网上受理单查询打印”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件,即可自助打印《保障资格证》。
二是现场领取。还可以选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收件单》,到原申请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领取《保障资格证》。
领到保障资格后,申请家庭就可以携带下列材料前往受理窗口领取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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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配租转货币补贴申请需携带哪些材料?
按照今年的公租房受理相关政策,已获得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也可以选择将实物配租改为货币补贴。具体有以下5个步骤:
在领取表格环节,申请人可在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官网下载《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转货币补贴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领取。
提交申请环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至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保障资格证领取和货币补贴领取所需材料与上面列的“货币补贴申请”所需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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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变更需携带哪些材料?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工作单位发生了变更,需携带所需材料至就近的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变更用人单位信息。
变更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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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续审需携带哪些材料?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
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