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建电梯需穿过二楼平台 低层业主索赔百万元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2018-09-26 08: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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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广州推出旧楼加装电梯政策后,小区住宅增设电梯如火如荼。去年11月30日,天河区华景路162号的业主们经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申请批准,获得了楼栋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后因反对加装电梯的低层业主对此提起行政复议,直到今年4月,经广州市政府复议决定维持颁布许可证,业主们在街道办理了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万事俱备,准备入场施工。

孰料,此后加装电梯工程却一再受阻搁置。因反对业主多番向街道、居委会投诉,加装电梯频频受阻暂缓施工,加建方业主们不明白,手握加装电梯规划许可证、办理了施工手续,小区旧楼加装电梯为何仍然如此艰难?

694360400_副本.jpg华景路162号怡景园A座加建电梯施工现场。

1023125218_副本.jpg二楼架空平台,电梯穿过平台需打穿楼板,反对方业主认为受损需要赔偿。

难关1

历时半年多,终于取得加装电梯许可证

天河区华景路162号华景新城怡景园A座于2000年竣工,是9层的楼梯住宅楼,一层为车库,2-9楼为住宅,共有54户居民。

业主闫女士10年前搬入怡景园A座,自从广州推出旧楼加装电梯政策后,小区附近不少楼栋报建加装电梯工程,A座不少年纪较大的老人一直期盼能早日装上电梯,缓解出行不便的问题。经A座楼长协调,征得楼栋大部分业主同意后,闫女士和其他10多名业主自愿组成了加装电梯工作小组,着手办理工程审批和施工许可手续。

闫女士告诉记者,去年3月14日,她作为业主代表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简称市国规委)申报了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的建筑设计方案等资料,去年6月通过初步审核,市国规委向其发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批前公示》,公示时间共20天。

公示期间,A座低层业主提出了反对意见,“主要是说影响他们采光、通风,占用他们平台所有权,要求赔偿”,胶着之下小区业委会介入协调。

难关2

有业主反对,提起行政复议

闫女士称,当时经过一轮协商后,补偿意见仍然没有达成一致,但是由于A座同意增设电梯的有43户(提交了身份证、房产证),赞成户比例为79.63%;A座总面积为4220.87平方米,有效面积为3384.9平方米,赞成比例为79.82%。两项统计数据均达到增设电梯办法所规定的“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去年11月30日,加装电梯工作小组取得了广州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而,许可证批后公示后,A座反对方101号业主却又提出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建设工程许可证》。今年4月3日,广州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加建方业主获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难关3

加装工程一波三折,,个别业主索要“天价”赔偿

几经周折,从报建加装电梯到拿到工程许可证,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今年7月2日,A座加建电梯业主又按照天河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指引,在棠下街道办理了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万事俱备,只等加装电梯工程队入场施工了。

A座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中旬,就在施工队准备入场,他们向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办理施工手续时,却被告知拒绝办理,不能开工,“说要等居委会再开一次协调会”。对此,华景北区管理中心陈经理称,“反对方给街道居委提了意见,没协调好”,物管是配合业主和街道的中立方,从未阻止施工。

8月23日,华景东社区居委会再次召开了A座加装电梯的协调会。张先生称,反对方的业主针对电梯将穿过二楼平台等提出了“天价”赔偿要求,“三户业主,分别要10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张先生表示,整栋楼加装电梯造价不过一百多万元,提出的赔偿要求实在不能接受。同时,他认为,此前分摊方案已对低层业主作了补偿,“前提是他们确实受损,电梯穿过的二楼平台并非他们的专有部分”。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商又告失败。

由于已经手握加装电梯相关工程和施工许可,加建方业主继续要求入场施工,小区物管也于8月25日为A座加装电梯工程办理了施工申请公告,加装电梯正式开工。

难关4

还要办理“施工标志牌”?又延误了工期

然而,开工仅三天,加装电梯又受阻搁置。张先生称,8月28日,小区管理处接到棠下街道的发函,称请公司“从维持社会和谐有序出发,对天河区华景路162号、164号和168号加装电梯现场暂缓施工采取相关措施并协同华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搭建沟通协商平台等协调工作”,而后他们找到街道时,才知是因为没有办理“施工标志牌”而需暂缓工程。

张先生称,当他们按照要求,联系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办理“施工标志牌”时,却又被告知临时小型工程无需办理该类“施工标志牌”。无奈之下,他们将从天河区城管获得的答复反馈给棠下街道城管科,经过两部门沟通后,直到9月10日,加装电梯的工程才得以继续进行,“接连几天城管科的人都定时到现场看施工,我们业主害怕又被阻止,轮流到现场值班”。

9月11日,记者在华景新城怡景园A座看到,现场有明显的加装电梯施工痕迹,一楼施工现场已被围蔽,下一步将进行电梯井施工,打穿二楼平台楼板。

张先生称,虽然目前加装电梯工程未再受阻挠,但此前一波三折的停工复工已经耽误了工程进度,也令他们心力交瘁,对后面的施工产生担忧,“建设工程许可证有一年的有效期,原材料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张先生不明白,明明手握合法文件,经过了批前、批后公示和行政复议,为何反对业主一投诉,工程就需暂缓,加建方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加装电梯为何如此艰难?

反对业主:

煤气管、排水管、消防管、自来水管要改造,我们严重受损

反对方101号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反对加装电梯,是因为A座电梯工程手续方案和施工安全均有问题,“消防人防审批,煤气管、排水管、消防管、自来水管都要改造,我们严重受损,补偿没有谈”。

针对李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发现,其在此前提起的行政复议中也有涉及。《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市国规委答复称,“批前公示期间,多名业主反映拟增设电梯可能存在占用人防联建地下室的情形。根据上述情况,闫某某等业主向广州市天河区民防办公室征求了关于人防联建地下室改造的改造意见。2017年11月6日天河区民防办公室作出《关于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告知闫某某等业主应缴纳易地建设费后方可批复。2017年11月6日,天河区民防办公室作出《人防工程改造意见书》(穗天民防改(2017)2号),并明确“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225元,已缴纳完毕”。闫永福等业主已提交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符合《办法》第十二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资料的要求。”同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称,赔偿问题不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制作该证时,不是必须要以赔偿解决为前提条件。

针对行政复议决定,李先生表示其不服其中的答复,拟提起行政诉讼。

回应

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施工过程还需要取得相关施工手续

对于华景新城怡景园A座业主们遭遇的“加装电梯难”的问题,南都记者致电天河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是对被审批的建筑项目进行许可,核发该栋建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具体施工过程还需要取得相关施工手续。

工作人员提醒,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本意见仅作为规划管理行政审批意见,如涉及消防安全、人防工程、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市政管线、市容环卫、结构安全、现有绿树等专业管理问题,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按其要求办理”,建议施工过程中遇阻的业主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并非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可保证施工畅通无阻。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年有效期是从审发之日算起,到正式开工之日截止,一旦合规合法施工后,不再受有效期限制。如遇到需要延缓有效期,也可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棠下街道:

业主协商一致前暂缓施工

近日,天河区棠下街道就此事回复称,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在8月21、22、23日,9月13、14日就加装电梯各方搭建了协商解决分歧的平台,根据双方需要,会继续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协调。

目前,华景路162号(即怡景园A座)加装电梯施工方已进场施工,但现场施工因增设电梯需改造人防工程,改造方案图纸与现场不符,被区民防办责令限期整改。

9月13日,经过协调会后,街道办事处建议双方业主共同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出具加建电梯导致低层住户受损评估报告,并在报告基础上进行补偿协商,同时建议在双方业主未协商一致前,暂缓施工。由于有关方案没有明确具体的补偿标准,双方分歧较大,又都不愿意走司法途径,街道现在每周安排两次协商,增大了基层街道的维稳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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