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宁
尤其是住在东港、沈家门的普陀宁!
你的小区有木有出现过这样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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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住人、开店……
这些乱象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扰乱了大家的生活秩序
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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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们普陀要对这些现象
动!真!格!了!
接下来普陀君就带你好好了解
《关于开展居民小区车棚、车库、杂物间、
储藏室等违规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通告》的
主要内容
整治时间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施行。
整治目标
■针对居住小区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违规改变用途情况,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原则,清除上述非住宅用房违规生产经营、违规居住、擅自改建等现象。
■建立和完善属地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住宅小区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长效管控机制。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小区综合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整治范围
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所辖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包括
■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拆迁安置等其他居民小区
整治内容
■ 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改变用途用于?住人?的; ■ 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改变用途用于?开店、生产、经营?的; ■?擅自改建?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的。
处置措施
■存有违规生产经营、违规居住、擅自改建等行为的住户、出租户、承租户,在通告下发之日起应立即自行整改。
■对于车棚、车库、储藏室实际居住人为特殊困难群体的,在符合相关政策范围内前提下,经所在社区核准,可以适当延长撤离时间。
■对拒而不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违规居住、违规生产经营、擅自改建等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创城任务艰巨,
需要从你我做起!
让我们一起共同营造整洁有序、
安全和谐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