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十问!节后第一批摇号楼盘目标确定!

  • 来源: 都市快报
  • 2018-04-07 2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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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房网记者多方求证,经可靠消息确认:第一个吃螃蟹的楼盘可能是融创金成·未来海!

4月4日晚19:47,杭州摇号细则落地;当晚22:00左右,距离杭州买房摇号政策细则落地2个多小时,就有某位于城南的楼盘销售员称自己的楼盘将实行摇号,抢先向客户发出具体登记邀请,该销售表示自家楼盘大概在清明小长假后一周左右即将开盘。

今天一早,网上更有传言说杭州余杭的某盘将会是杭州第一个公开摇号的项目。

快房网记者立即进行了求证。该项目相关人员表示:这是误传。项目近期正处于蓄客阶段,时间节点刚好碰上了新政的发布,就被误以为是为摇号准备了。项目新的预售证还未申领,摇号还得等领证后安排,细则的实施具体等房管局通知,并不是第一个。

另一个位于未来科技城的融创金成·未来海也被传将会是第一个摇号的,快房网记者进行了求证。来自项目的可靠消息,该项目可能就是第一个摇号的楼盘。目前正在与政府部门沟通具体事宜,但意向登记尚未开始,具体操作也未确定。

各家开发商的说辞,想必各位客官也都是懂的。摇号买房政策下,谁是第一家摇号的楼盘,节后自然会浮出水面。有购房意

向的小伙伴,不妨趁着小长假去各个售楼部看看,其他客官也欢迎在文末留言与我们互动,你们希望谁是第一个真正吃螃蟹的楼盘?

摇号十问!节后第一批摇号楼盘目标确定!

回归到杭州昨晚发布的这十三条细则这个话题,有人称这是“没有细则的细则”,其实这也恰恰反映了政府的职能初衷是希望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监管。细则对公证摇号流程,对“无房家庭”优先倾斜,以及对摇号中选后多次弃选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针对购房者们关心的和普遍存在的一些疑惑,我们归纳整理出五大范围,提出关于杭州摇号买房的"摇号十问”,我们的专家和编辑在反反复复研究了政策几十遍后,给出一些答案。

关于购房条件的界定

【细则条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购房意向登记方案,明确购房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地点和条件,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

问题一:开发商是否可以设置首付条件?是否可以贷款?首付能否三成,还是必须六成或全款?

专家解读:细则中并未提及摇号购房的首付比例和付款方式。一切估计要等到第一批摇号楼盘出来,有了模本范例后,才能在实践中将细则中出现的“补丁”打上。

问题二:细则明确指出,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个相关规定是指什么?

专家解读:细则是针对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部分商品房销售出现价外加价、捆绑搭售、炒卖房号等违规行为制定,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买房这一市场行为变得阳光化,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简单点就是说,违规捆绑销售如车位、卖房号、拖关系等一切违反市场行为规范的,都是不合法的,此前也是一直打击的。

问题三:“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谁是内部人员?

专家解读:内部人员仅仅是指开发商自己的员工吗?恐怕未必,这里应该不仅指开发商自己的员工,也涉及整个摇号环节相关链条上的机构人员。简言之,违规操作、干涉摇号公开、公平、公正性的,影响正常销售秩序的,打。

摇号流程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内接受购房意向登记,要求客户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和房产情况核查证明等资料,对客户符合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核对,并应在登记完成后出具相关凭据给意向登记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无理由拒绝相关登记申请。

意向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整理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公示后报送公证机构公证。

公证机构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主持摇号工作,应确保摇号流程和结果公正可靠。

关于对摇号操作的界定

问题四:杭州哪些区域实施购房摇号?临安、富阳摇号吗?

专家解读:细则问答里写得很清楚了,杭州市区范围实施公证摇号,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下沙、之江、萧山、余杭、大江东、富阳、临安。临安、富阳也是包括在内的。

也就是说在以上区域范围内,2018年4月4日后取得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中,意向客户登记数超过推出房源数的,应当公证摇号售房;意向客户登记数少于推出房源数的,不需要公证摇号售房。

问题五:摇号系统由各开发商自行开发还是由公证机关提供?

专家解读:有待实践。理论上讲应该是由公证机关统一提供一套摇号系统。

问题六:.谁负责将所有经过公证的摇号名单放入摇号系统?

专家解读:有待实践。如果由公证机关统一放入可能会更公平公正,防止猫腻。

关于无房家庭的界定

问题七:关于无房家庭的界定

专家解读:“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很多人看到这个解释一下子慌了,那单身人士怎么办?是不是买不了房了?——必须强调指出的一点是:这只是对无房家庭购房摇号的倾斜。什么意思呢?单身的,不是说你不能买了,只要你符合限购条件,你能参加摇号,能买,只是你不能享受摇号政策的倾斜照顾而已,至于假离婚的、突击卖房产生的无房家庭,就别想着政策倾斜范围内了。

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户籍的购房家庭,在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需同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下沙、之江、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及其户籍所在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

在临安区(非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购房家庭需同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下沙、之江、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

【杭州限购区域】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关于对“无房家庭”购房倾斜的界定

问题八:向无房家庭购房倾斜的比例是多少,由谁制定?

专家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专供“无房家庭”购买,具体比例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问题九:项目销售方案里所包含专供“无房家庭”购买的比例,是否在申领预售证前向购房者公示?通过何种途径公示?

专家解读:向无房家庭购房倾斜的比例多少目前没有定论,虽然这个“比例”是由开发商定,但还是须主管部门核准的。

有一个说法是:“政府将选择一个楼盘进行试点。这个楼盘应该会是品牌甚至标杆房企,而为了照顾刚需,首个试点的楼盘也应该会以小户型为主。被选中试点的楼盘,针对本期开盘房源,选中一个适当的比例,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这个说法值得参照。

关于摇号中选后弃房的界定

问题十:摇到了号不选房,或者选了房不购买会怎么样?

专家解读: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

至于摇号选房名单如何实现开发商之间的数据联通共享,这是一个有待实践操作验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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