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到底以房产所有人还是户籍人口为标准

  • 来源: 北京时间
  • 2017-06-29 17: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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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到底是以房产所有人还是户籍人口为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前妻要求分割补偿款

近些年来,随着房价的上涨,因为拆迁补偿创造了很多富人,特别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高昂的房价带了的是高额的拆迁补偿款,凡事利弊互存,拆迁补偿带来的一夜暴富,由拆迁补偿导致的亲戚失和、亲人反目、夫妻离散,兄弟斗殴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今天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王维民律师跟大家聊聊因拆迁安置导致的离异夫妻之间这剪不断理还乱的财产分割纠纷。

男方陈东与女方张丽北京通州区一对普普通通的小夫妻,结婚没过三年之痒便开始闹的鸡犬不宁,于是两人经友好协商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因为男女双方都是北京农村户口,当初结婚时的婚房是男方婚前在村里就建好的一处宅基地的房子。

两人离婚时的协商约定,房子依然属于男方但是孩子归男方抚养,除了简单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一个合理分割,女方便从房子里搬了出去单独生活。可是两人离婚没多久,男方村里因规划要拆迁,男方的这处宅基地房屋按照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得到200万的拆迁补偿款。

拆迁补偿以所有权人还是户籍人口为标准

女方听闻男方拿到这么多拆迁款,女方心理就开始不平衡了,恰好两人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女方的户口还没来得及从男方户籍上迁出,女方便以此为由,要求前夫分给自己三分之一的拆迁补偿款。女方认为虽然离婚时双方约定房子和孩子都给了男方,但是女方的户口一直在被拆迁的房子里,男方、女方和孩子都是被安置人,拆迁补偿款的三分之一应该归女方。

女方这陈述的理由乍一听好像挺有道理,但是事实上女方的说法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换句话说,离婚后放弃房屋所有权,并离开居住的房屋,但是户籍一直没迁出,能否获得补偿款呢?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补偿标准和原则到底是依据房子的所有权还是户籍人口?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事实以及离婚协议,女方没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搬离了房屋,房屋归男方一人所有,男方是合法的被拆迁人,拆迁款应该属于房屋的所有人,而不是以户籍为标准进行补偿,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房屋拆迁款的补偿对象是房屋本身,而不是把户籍落在房屋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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