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写名要谨慎,属于这三种情况的,离婚不再平分

  • 来源: 国内房产头条
  • 2017-06-29 15: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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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女孩结婚必须有三大件:房子,车子,彩礼。而这房子更是结婚的必备条件。在我们老家那,想结婚男方必须在城里买房,否则结婚面谈。买房结婚自然是本着两个人白头偕老去的,但是房子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重要的财产,一旦双方关系破裂,走上离婚的不归路,如何分割财产似乎成了十分重要的问题。

  谨防:这三种情况下买的房,离婚时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将不再平分!

  一、房屋为婚前男方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户主姓名为男方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依然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双方要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根据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的部分以及后续房子的升值空间部分做考量,男方需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剩余年限的贷款由男方一人偿还。

  二、房屋为婚前全款购买,且房主姓名为男方

  这一点不难理解,就是婚前是男方父母出资或者男方自己全款购置的房屋,且户主名称有且只有男方一人,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即时走到离婚这一步,女方也无权分割,另外女方也得不到任何补偿。

  三、房屋为婚前男女共同出资,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户主姓名为男方

  这种情况女方的权益是最受损的,按照法律程序,房子为婚前购置,房主为男方,如果女方不能出示婚前买房出资的相关证明,而男方又死不承认时,这个时候也只能判定房屋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由此可见,买房是个大事儿,双方都要谨慎,有共同出资的行为,建议婚前做个财产公证,也避免离婚时财产受损失,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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